近日,有市民投诉称广州白云区某烟酒商行涉嫌销售假冒伪劣“部队专用酒”。
接到投诉线索后,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来到涉事商行开展全面检查,并在其货架上查获印有“部队专用”“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成立纪念酒”“北部战区”等字样的酒品3瓶。
目前,该商行因涉嫌销售虚假标签食品,已被立案调查。
2024年9月,市场监管总局印发《关于严禁制售“特供酒”的公告》明确,“特供酒”的范围为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、符号、标志性建筑物、官方活动等信息的酒品,“特供酒”为假冒伪劣酒品。
《公告》强调,从生产、销售、餐饮、广告、宣传、印刷等6个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“特供酒”制售违法行为。具体包括:
严禁违法生产、销售含有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。
严禁餐饮单位违法经营含有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。
严禁违法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含有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。
严禁借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违法推销酒类商品,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。
严禁印刷企业违法印刷含有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、包装、装潢、酒瓶标签贴纸。
如何识破“特供酒”骗局?
01市场上有真的“特供酒”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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